师:好,上课!同学们好!

  生:老师您好!请坐!

  师:刚刚,我了解到咱们69班同学的个人爱好,也知道班级同学大多11、12周岁。同学们,你们知道法律上有个专门名词称呼你们吗?你说。

  生:我觉得应该是未成年人。

  师:很好,请坐。在座各位都是未成年人。法律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,哪位同学给大家读一读?请你来读。

  生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,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。

  师:谢谢你,声音洪亮,中气十足。同学们,在我国法律中,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标准是什么?你说。

  生:成年人满18周岁,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。

  师:很好,请坐。其实,不仅在我国,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未成年人年龄写入法律。请看屏幕。和咱们国家规定一样的有哪些国家?请你说。

  生:和我们国家规定一样的国家有澳大利亚、德国、法国和英国。

  师:谢谢。和我们国家规定不一样的有哪些国家呢?请你说。

  生:有瑞士、意大利和奥地利。

  师:请坐。同学们看,这里还有省略号,省略了很多国家。究竟为什么我国及世界上这么多国家,都把未成年人年龄写入法律呢?请你说。

  生:我觉得是因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一定区别,在刑法适用时需要区别对待。

  师:看来未成年人这个群体很特殊,国家和法律都十分重视。既然如此,今天这节课,我们就来学习和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。今天,吴老师带着任务来,咱们要为电视台录制一期普法节目——《今日说法》。同学们,你们平时看过普法节目吗?有同学点头。我问问大家,普法节目中一般有哪些角色?请你说,这边有话筒,递一下。

  生:我看普法节目时,节目会先放一段纪录片,记录案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相关人物。之后,会有警察或评委对案件责任归属进行讲解,向观众普及法律知识。

  师:谢谢。节目会邀请嘉宾,对真实案例进行评价,对吧?一场节目中,吴老师担任主持人,你们打算担任什么角色?你说。

  生:我想担任解决问题的嘉宾。

  师:好期待嘉宾精彩发言。还有同学有想法吗?节目还需要观众,大家待会录制节目时,一定要认真听、动脑筋、勤思考,好吗?来,咱们做下准备,代入角色。准备好了吗?好,点头示意准备好了。接下来,让我们进入《今日说法》节目。

  (播放视频出现问题,稍作处理)

  师:录制电视节目时,常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情况。来,掌声给自己鼓鼓掌。咱们69班同学特别棒,刚刚视频出问题时,一点都没慌乱。好,接下来,各位嘉宾,让我们走进今天的《今日说法》,学法用法,与法同行。观众朋友们,大家好,欢迎来到本期《今日说法》,我是主持人吴静怡。本期主题:未成年人法治廉洁生活,倾听群众声音。首先,让我们来到《今日说法》现场连线,听前方小记者带来的采访。

  小记者:主持人好,现场嘉宾们好!我现在在校园里,对同学们进行采访。同学你好,请问你对自己未成年人这个身份有什么看法吗?

  生1:小记者你好,我觉得未成年人挺好,未成年人受到很多保护,父母、老师、交警叔叔都在保护我们,感觉既安全又安心。

  小记者:你们是怎么看待自己未成年人身份的呢?

  生2:我想赶紧长大,爸爸妈妈老是管着我,周末想多玩会游戏都不行,一点都不自由,哼。

  生3:对对对,我也这么想。他们总说是为了保护我、为我好,这根本就是限制。

  师:嘉宾们,听明白了吗?采访中的同学们,是怎么看待自己未成年人身份的?请你说。

  生:一部分同学认为未成年人受到保护,另一部分同学则误认为这种保护是一种限制。

  师:好,谢谢这位嘉宾。究竟是限制还是保护?节目组在节目前期,对六年级同学做了一次问卷调查。请看屏幕,这些都是大家想做却觉得受限制的事。在座嘉宾,有类似想法吗?请你说。

  生:周末我想自己出去独处,去购物中心逛逛,但爸爸妈妈不让我出去。

  师:看来周末单独出去玩,是受限制的事。还有吗?请你说。

  生:每周收到零花钱后,我想自己出去买零食,家长不让。

  师:零花钱使用不完全自由。你说。

  生:过年时,长辈给我们发压岁钱,但大部分压岁钱都会被父母收走,不是所有压岁钱都能由我们支配。

  师:看来在钱财使用方面,大家受到不少限制。和大家一样,同龄的小李同学也有个心愿,他想买一部心仪的手机。虽然遭到父母限制,他还是付诸行动了。究竟怎么回事?让我们进入今天的依法说案。首先,请看案情回顾。11周岁的小李同学瞒着父母,用零花钱购买了一部手机。父母知道后,找卖家退货,卖家以手机已使用为由,拒不退货。于是,小李父母作为原告,将卖家告上法庭。在座嘉宾,你们觉得这件事会怎么收场?你说。

  生:我认为11周岁的小李同学瞒着父母买手机,商家拒绝退货的做法正确,法院会驳回小李父母的诉求。

  师:你觉得不应该退货,法院会驳回诉求,对吧?有不同想法的嘉宾吗?好,请你说。

  生:我认为可以退货。小李瞒着父母买手机,要是父母知道,肯定不会让他买,所以我觉得能退货。

  师:你是根据生活经验进行判断的。但要公平合法地判决案件,得依靠法律,这才叫依法说案。今天节目现场,邀请各位嘉宾担任案件小法官。哪位嘉宾说说,待会儿咱们怎么讨论?请你说。

  生:小组合作,结合资料卡,组内讨论案例,依据法律进行判决。推选一名小法官代表上台汇报。

  师:谢谢您。各位小法官,请开启资料袋,用好法律武器,公平合法地裁判。资料袋里一人一张资料,还有汇报卡。大家可以拆开资料,开始讨论。一些法官已经动笔,标注相关法律条文,方便后续判决。大家讨论时,思考案件过错方是谁,打算怎么判,要把过错方写清楚。

  (学生讨论)

  师:不好意思打断一下,你觉得案件过错方是谁?说说依据。

  生:首先,根据法律,小李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,超出范围则不能独立实施。小李瞒着父母买手机,且手机金额较大,超出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范围。另外,卖家在售卖时,未核实小李年龄,就将手机卖给他。

  师:好,除了小李和卖家,还有其他过错方吗?好,各位小法官,有判决结果了吗?哪位法官先来汇报?好,请你到前面来,可以带着资料袋。你拿到的是资料几?

  生:资料一。

  师:好,站到台前。请根据依法说案例发言。

  生:大家好,我是小法官刘可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九条,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我们判决此案过错方有两方,即小李同学和卖家。判决结果为,商家退还全部手机价款,小李返还手机。

  师:我听明白这位小法官的意思了。我有个问题,你为什么认为卖家是过错方?

  生:手机金额较大,11周岁的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不能独自购买大额商品,卖家却将手机卖给他,未核查小李年龄。

  师:谢谢。各位小法官,有不同想法吗?或者依据的条例与这位法官不同?好,请你来。你拿到的是资料?那边有话筒。

  生:大家好,我是小法官朱喜源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六条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,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,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。我认为这件事情的过错方有卖家,还有小李同学的父母。判决结果是,手机应退还。考虑到小李已使用一段时间,卖家退还一部分金额,小李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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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 我们受特殊保护 公开课逐字稿课堂教学实录-7055字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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