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:同学们,大家好!我是来自宝安中学集团第二外国语学校的林老师。今天,我们要一起来学习一首诗——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。上课之前,老师请同学们一起来猜一猜,这个甲骨文是什么字?其实啊,这是一个“圣”字。这个甲骨文,像长着大耳的人,表示耳聪目明者。中国的远古祖先认识到,善听是内心宁静、敏感者的超凡能力,能在自然环境中辨音识相者,是大觉悟的成道者。那么,什么样的人能称之为“圣”呢?《说文解字》里说:“顺从耳者为圣。”《白虎通义》里也说:“圣者,声也,言闻声以知情。”圣人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,并且用自己的口与笔,将这些声音中包含的情感表现出来。在“圣”的演变中,它的意义发生了一点变化。《抱朴子·内篇》说:“世人以人所尤长,众所不及者,便谓之圣。”我们可以看到,从分析字源的意义上,“圣”的意思是聪明、睿智,可以通天地、纳百物。但是在字意的慢慢演变过程之中,我们也称某一领域的精通者为“圣”,比如说书圣、药圣、棋圣等等。而今天我们的学习,是要探讨一个问题:杜甫何以称“诗圣”?杜甫被称为“诗圣”,难道仅仅是因为他的诗歌创作技艺很高超吗?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,一同走入杜甫的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。同学们可以按下暂停键,自由诵读,然后思考一个问题:这首诗和我们学过的律诗和绝句有什么不同?

  师:好,我们一起来进行一下小结。这首诗在篇幅上,明显比我们以前所学的诗都要长,它有24句。此外,它在句式上也和我们以前学的诗不一样。以前我们学的律诗或绝句,要么是五言的,要么是七言的。但是这首诗在句式上是以七字句为主,偶见二字句和九字句。还有,在押韵上,它也和我们所学的律诗、绝句不同。我们学律诗的押韵,它是一韵到底的。但是这首诗呢,它从前到尾有ai、ye、e、an、u等韵,基本上就是每段一韵,换韵即换段,这非常明显是一种新的诗歌题材。是什么呢?看标题,这是“歌”。“歌”就是能唱的诗,它本来是古代歌曲的一种形式,后来就成为古诗的一种体裁,称为“歌行体”。这种古诗讲究押韵,但是用韵非常自由,并且我们可以看到,随着韵脚的变化,它所写的内容或表达的意思就会有所改变。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,能够体现“歌”的特点,并且长短相间,顿挫有致,颇有“行”的动感。既然是歌行体,我们如何才能读出一点歌行体的味道呢?我们要借助以往的知识,回顾我们所学的古诗,一起来看看这首诗该如何划分节奏会比较好。这首诗呢,有七字句,有九字句,有二字句,但总的来说是以七字句为主。以前我们七字句的断句是四三,那么现在这首诗依然是四三。那九字句呢,我们可以看成是七字句的延续,切分为423式。但是根据意思,“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这一句又应该化成二字三式。这首诗里面还有一个二字句“呜呼”,它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感叹词,能够表示强烈的叹息,所以在读的时候,我们要注意情感的表达。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?当然了,我们来观察一下,这最后一段有很多感叹句,结尾段连用了三个感叹号,表示强烈的表达和迫切的呼唤。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对这首诗进行了节奏的划分,接下来请同学们要来听范读朗诵,然后按下暂停键,自由诵读,试着读出歌行体参差错落的味道。

  (范读朗诵)

  “八月秋高风怒号,卷我屋上三重茅。茅飞渡江洒江郊,高者挂罥长林梢,下者飘转沉塘坳。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,忍能对面为盗贼。公然抱茅入竹去,唇焦口燥呼不得,归来倚杖自叹息。俄顷风定云墨色,秋天漠漠向昏黑。布衾多年冷似铁,娇儿恶卧踏里裂。床头屋漏无干处,雨脚如麻未断绝。自经丧乱少睡眠,长夜沾湿何由彻!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!风雨不动安如山。呜呼!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,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!”

  师:通过刚刚的听读和自由诵读,我们对这首诗已经有了初步的感知。现在老师想请同学,用每一段诗歌中的字,来组成一个四字的短语,概括这首诗的内容。老师概括的是“秋风卷茅、群童盗茅、茅屋漏雨、无眠叹世、愿得广厦”,同学们概括的意思只要与这个接近就可以,不要求一一相同。很有意思的是,仅有一间为秋风所破的茅屋,大诗人杜甫却想着要庇护天下的寒士,这心愿是那么的不切实际,诗人的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呢?让我们走入诗歌,细细地读。这一回我们不仅要读出诗的意思,更要读出诗中的深情。我们读什么呢?我们先读标题,题目是文章的眼睛,我们试着看看这双眼睛能够看到什么信息。“茅屋为秋风所破”,这一个短短的标题,里面包含了很多的信息。我们一起来小结一下,这个标题里面告诉了我们,由一件事情引发了作者的写作,就是茅屋为秋风所破;一种环境,定下了这首诗的情感基调,那就是秋风;还有一个句式,表达诗人被动的情感,那就是“为……所……”;这里面有一个动词,传递出作者的生活状况,那就是“破”。因为一个茅屋被风吹破,而歌诗一曲,足见这个茅屋被作者所珍惜。如果同学们有认真阅读课前的预习资料,我们会知道,这个茅屋对杜甫来说真的来之不易。杜甫出生在仕宦之家,年轻时曾自比稷与契,以参加科举考试和结交名人作为获得官职、实现理想的主要途径,但屡屡失败,直到44岁才被任命为右卫率府胄曹参军。公元755年,杜甫45岁,安史之乱爆发,唐由盛转衰,国家陷入动荡之中。48岁时,他辞官,带着全家四处投亲靠友,一年之内三次迁徙,最终到达四川成都。迁徙途中,杜甫贫病交加,全家更是饥寒交迫。公元761年的春天,在亲友的帮助下,50岁的杜甫在成都的浣花溪畔盖起了一座草堂。长期饱经饥饿、贫病、颠沛流离之苦的他,终于迎来了后半生中一段难得的安定生活。此刻的他已白发苍苍,须助杖而行。然而上天并不善待他,公元761年的八月,大风破屋,大雨又接踵而至。诗人长夜难眠,感慨万分,写下了这篇千古绝唱。由此可知,浣花溪畔的草堂已不仅仅是一座茅屋,它是诗人生命的象征,如王瑶先生所说:“这个人身之窝,具有自我生命最后一道防线的性质,诗人捍卫它,就如同捍卫自己摇摇欲坠的生命。”所以为这座茅屋歌诗,就是在为自己颠沛流离的生活、摇摇欲坠的生命而歌。我们接着去读什么呢?读诗句,去切实感受作者面临的自然之景、人生之景。请同学们试着找出这首诗里面的写景句,看看是在哪几段集中写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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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八年级下册语文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公开课逐字稿课堂教学实录-4618字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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