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:上课。

  生:起立。

  师:同学们好。

  生:老师好。

  师:请坐。有没有把老师发给你们的宪法小读本带来呀?

  生:带了。

  师:像老师这样捧起来。宪法小读本的全名叫什么?

  生: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

  师:今天啊,我们就带着宪法小读本一起来学习第二课,齐读课题。

  生:宪法是根本法。

  师:嗯,这位同学,什么事?

  生:老师,不是王琪翔,我的电话手表丢了,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还有呢。

  师:哦,那怎么办呢?你想怎么处理?

  生:我来的时候,听说赵兴鹏同学到过我的座位上给我送书。

  师:哪位是赵兴鹏同学?来,过来。赵兴鹏,有这么回事吗?

  生:我是去送书的,可我没拿他的手表。

  师:这位同学,你是小王同学吧?我理解你找不到手表心里着急,但你提出的搜身要求合理吗?小周同学,你愿意被他搜身吗?

  生:我又没拿,当然不愿意。

  师:大家来说说,你们觉得小王同学这个要求合理吗?

  生:不合理。

  师:说说你的理由。

  生:因为自己的身体是个人隐私,不能被别人随意搜身。

  师:有道理。还有谁想说?

  生:在这里,法律上是不得侵害个人隐私权益的。

  师:哦,你是站在小赵同学的立场上。小王同学,你看,大家都不太同意你的搜身要求呢。不然我们等下课之后再来解决这件事,好吗?

  生:那好吧,谢谢老师。

  师:好,我们先回位。小赵同学,你也不要紧张,清者自清,老师自然会调查清楚的,好吗?

  生:谢谢老师。

  师:好,我们先上课。

  师:我们回到宪法这一主题。课前啊,老师特地邀请了我校普法员--市法院的吴法官来和大家介绍宪法方面的知识。请听。

  (播放录音)

  吴法官:同学们,你们好!很高兴有机会向大家介绍我国宪法的一些知识。我国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: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9月,通过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,巩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;1975年1月,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二部宪法;1978年3月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三部宪法;1982年12月,颁布了现行宪法。在1988年到2018年这30年时间里,又先后五次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,形成了2018年3月的修正文本,使我国的宪法更加完善。宪法的作用非常大,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规定了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,还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机关。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,分为总纲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国家机构、国旗国徽首都,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。在我国,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;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;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、法律权威、法律地位。同学们,经过我的介绍,你们对宪法的相关知识有了初步了解了吧?那就请同学们在张老师的带领下多多巩固吧,再见!

  师:同学们听得都很认真。看看大家听得仔不仔细,接下来我们做几道题目好吗?选择题一: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通过了几部宪法?

  生:四部。

  师:正确。二: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,分为总纲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国家机构、国旗国徽首都,共四章几条?

  生:第一百四十三条。

  师:非常好,正确。三: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哪一月颁布的?

  生:1982年12月。

  师:嗯,选A。判断题:一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。我们一起判断。

  生:对。

  师:正确。二,我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颁布。

  生:对。

  师:三,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,但不要求公民履行基本义务。

  生:错。

  师:四,在我国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
  生:对。

  师:五,在法律体系中,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。

  生:对。

  师:同学们听得真认真,给你们点个赞。好,请同学们把课本翻到第十八页,看看活动园中的内容,文中提到了哪三部法律呢?

  生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

  师:是的,请坐。那我们再来看看这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的共同点是什么呢?看哪位同学眼睛最亮。

  生:他们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。

  师:有没有关键词?

  生: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
  师:非常棒!那这八个字说明了什么呢?谁能用课本中的话来回答?

  生: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,规定国家和社会中最重要、最根本的问题,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。

  师:好的,还有没有补充?

  生: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
  师:完整的这句话你再读一读。

  生:在我国,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,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
  师:非常棒!这就说明宪法在我国具有怎样的地位?

  生:至高无上。

  师:非常好。就像这棵大树,宪法是树根,其他法律就好比繁茂的枝叶。所以说,宪法是根本法,法律效力它至上。

  师:好,宪法至高无上,法制民警王志伟叔叔日常工作就离不开它。请看视频。

  (播放视频)

  王志伟:我叫王志伟,是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法制民警。我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情形。在处理这些情形时,我发现很多群众常常把一些行为归结到道德范畴,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
  (视频内容略)

  师:同学们看得都很认真。先来问问你们,王叔叔遇到了几件棘手的事儿?

  生:三件。

  师:好,我们来看案例一中的女青年,她为什么要报警呢?

  生:她的男朋友把她关在一个房间里两个小时。

  师:那她的前男友这样做对不对?

  生:不对。

  师:谁来说说为什么不对?

  生:因为人需要自由,不能被关在一个地方。

  师:是啊,我们大家都需要自由,"自由"这个词是一个关键词。同学们想一想,看一看,翻一翻,宪法当中有没有哪一条和这个案例有关呢?看哪位同学小手翻得最快。

  生:我找的是第三十三条。

  师:你说说看。

  生: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……

  师:你找的这条跟我们这个案例是相关的吗?再想一想。

  生:第三十七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。

  师:是的。那视频当中谁侵犯了谁的人身自由?

  生:男青年侵犯了女青年。

  师:所以男青年的做法是不对的。同学们说是不是?

  生:是。

  师:我们找到了宪法当中的第三十七条,同学们非常聪明。好,我们继续来看,街头小吃店中的摊主错在哪?

  生:错在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接受义务教育。

  师:是的,那他有违反宪法当中的哪一条文吗?

  生:第四十六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国家培养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
  师:是的。那谁来说一说,如果现在小吃摊主就站在你的面前,你会对他说什么?

  生:你违反了宪法中的第四十六条,这是不对的。你应该改正,让你的儿子去学校学习。

  师:好的,非常好。案例三中的女青年,她的做法对吗?

  生:不对,因为她再怎么也不该对民警说"你们民警是不是吃饱了",不够礼貌。

  师:那他错在哪儿呢?

  生:他错在不愿意养他的母亲。

  师:那他这样做对不对?

  生:不对。

  师:宪法当中有没有哪一条?

  生:第四十九条。禁止破坏婚姻自由,禁止虐待老人、妇女和儿童。

  师:再想一想,哪一条跟这个案例更加契合呢?

  生: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。

  生: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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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 宪法是根本法 公开课逐字稿课堂教学实录-6841字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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